2015年四川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同意,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全樂山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選調職位及名額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科級及以下公務員1名,從事財會工作。


  二、 選調范圍


  樂山市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業績突出、群眾公認、清正廉潔。


  2、具有公務員身份,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3、具有5年以上財政系統財會工作經歷,碩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年以上財政系統財會工作經歷,熟悉預算、決算工作,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計算財會工作經歷的時間截至2015年11月2日。2012年、2013年、201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2日后出生)。


  5、廉潔自律,工作作風扎實,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6、身體健康。


  7、符合樂山市市級機關調入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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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規定、省、市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選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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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每個工作日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30。


  3、報名地點: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1號樓411辦公室)。


  4、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貼上近期紅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


 ?。?)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交一份復印件。


 ?。?)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以及具有3年或5年以上財政系統財會(在編在崗)工作經歷的證明。


 ?。?)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


  (二)資格審查


  1、按照選調條件的規定,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專人對報考人進行審查,確定參加選調的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


  2、實行差額選拔。按照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數6:1的比例開展選調。如報名人員未達到公告規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取消選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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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業務能力。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按照100分計分,按面試成績最高分等額確定1名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2015年11月6日,地點: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號樓4樓402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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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政治部組織人員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表現進行綜合考察,確定選調人選。考察不合格的,根據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體檢


  由政治部組織考察合格人選在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按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根據面試成績依次遞補??疾旌腕w檢環節均只遞補1次。#p#分頁標題#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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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干部管理權限,院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選。


  (七)公示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審批和工作調動


  選調人選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五、工作組織


  1、選調工作由院黨組負責,政治部具體承辦。選調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由院黨組負責解釋和研究決定。


  2、對在公開選調工作中,違反干部選拔工作紀律以及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并予以相應處理處分。


  3、為保證選調工作客觀公正,市法院紀檢組、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2429493),受理舉報。


  選調工作聯系部門:市中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


  聯系電話(傳真):2429486。


  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