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蕪湖繁昌縣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各鎮黨委、政府,循環經濟產業園工委、管委,縣經濟開發區工委、管委,橫山公共服務中心工委、橫山公共服務中心,縣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人才隊伍建設,貫徹公平競爭的選調用人制度,經研究決定,縣紀委監察局在全縣在編在崗公務員中公開擇優選調1名工作人員。具體通知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經考試考核后擇優錄用。
 
  二、選調職位
 
  縣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1名。
 
  三、人選的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身體健康,具備培養潛質;
 
  2.有較強的語言溝通和文字寫作能力;
 
  3.年齡為32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中文專業或法學專業;
 
  4. 各鎮、中心人員須有在鎮、中心5年(含試用期)以上工作經驗,縣直單位試用期內人員不允許報名、推薦。
 
  四、推薦辦法
 
  請各單位對照上述條件,對本單位人員進行認真摸排,擇優推薦,個人也可以自薦。各單位要進行宣傳,讓工作人員了解這項工作。推薦人選確定后,請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表》,連同推薦人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1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于2015年12月22日前報縣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五、選調工作的步驟和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推薦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研究決定等步驟進行。
 
  (一)考試
 
  1.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于2:1。
 
  2. 筆試時間、內容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組織考察
 
  根據職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2:1確定人選進入考察程序。組織考察前報考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選調意見。考察組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人員組成,赴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其個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三)研究決定
 
  在綜合分析人選條件、考試成績、考察等基礎上,研究決定選調人選。
 
  本通知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高衛紅 聯系電話:0553-787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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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昌縣選調工作人員推薦表
   中共繁昌縣委組織部 繁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