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權責清單”服務經濟轉型
從取消行政審批事項,到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再到實施“證照分離”試點,本屆政府主政以來,可以說一直在踐行著簡政放權、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目標與承諾。
1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編制試點方案》(下稱《方案》),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和轉變政府職能要求,以清單形式列明試點部門的行政權責及其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等。根據部門職責特點,首先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證監會開展試點。
之所以厘清政府權力、責任清單如此迫切,乃因經濟轉型穩步推進之際,對于政府部門職能轉變的要求也在提升。中國經濟社會已歷經數十年高速發展,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而政府的一些工作理念、管理內容、運行方式、治理水平還存在諸多不適應的方面。比如,有些政府部門長期以來對自己擁有多少權力并不十分清楚,層級之間、部門之間有的職責還不夠明確,職責交叉重疊問題也比較突出。而政出多門、多頭管理、職能交叉、權責不明,很容易導致政策來回“空轉”,少數部門在利益驅使下,有好處一哄而上,沒有好處互相推諉,使得上級方針政策在下級執行過程中一再變形、走樣、落空。
權責不清問題危害甚重,歷代不乏深受其害之例。北宋建立之初,鑒于唐末五代地方擁兵自重、尾大不掉,在地方各部門設置多個職位以互相牽制,中央機構也疊床架屋。北宋中期,冗官冗費冗兵、政府部門職責不清日益顯現,以致財政負擔不堪其重,政府運作效率低下,國力日漸削弱。
所以說,只有對行政權責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并逐項列明設定依據,才能理順政府的權力“家底”,讓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自身到底有多少職權心中有數,并更好地履職盡責;讓層級之間、部門之間進一步厘清職責關系,解決多年來部門職責交叉、相互推諉等問題;讓機構、人員根據其行政職權得到更加科學合理配置。
正如《方案》所期待,推進行政權責依法公開,強化行政權力監督和制約,防止出現權力真空和監管缺失,加快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通過開展試點,為全面推進國務院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編制工作探索經驗。
與此同時,厘清政府部門“權責清單”亦為簡政放權的內涵之一,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即行政權力“做減法”的過程。當前,中國經濟社會正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通過厘清政府權力、責任清單,把凡是市場能夠自我調節和人民大眾能夠自主決定、自擔風險、自律管理的事項“放”出去,最大限度地減少政府對資源配置的直接干預,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給市場和企業松綁減負,從而為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環境,促進市場活力充分迸發。
如今,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新常態,改革轉型比之任何一個時刻都要迫切,厘清政府權力、責任清單作為一項政令,雖然積極意義甚大,但也勢必將觸動一些部門和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因此,這也是對各級政府推動改革魄力的一次考驗。期待中央與地方能夠實行聯動,讓這項政令從試點到全面推進皆可順利收官。如此,既可讓人民大眾從改革中收到“獲得感”,亦可通過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助推經濟轉型升級。(許云峰)#p#分頁標題#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