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國家公務員考試青海省氣象局面試公告



青海省氣象局2016年考試錄用機關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青海省氣象局錄用機關工作人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及代碼面試
分數線
姓  名準考證號面試時間備 注監察審計處
審計管理
 (0901001001)110.0魏雯潔4161630729132月26日
上午 徐  楠416132150326 劉怡玲977141021824調劑玉樹州囊謙縣氣象局業務管理
(1112002001)92.2韓方昕4162630609112月26日
 
上午 達鵬奎416263063701 張  彬416263042517 海西州烏蘭縣氣象局業務管理
(1112003001)88.2陳莉蓉4162320572052月26日
上午 李建平416263040616 格爾木市都蘭縣氣象局業務管理(1112005001)95.2祁秀君4162630120042月26日
上午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2月6日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至面試確認郵箱[email protected]和[email protected] <mailto:1.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2.標題統一按“姓名+確認參加青海省氣象局××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填寫《放棄公務員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1),經本人簽名,于2月6日24時前傳真至0971-6116498或發送掃描件至[email protected]。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25日15:00到青海省氣象局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否則按棄權處理。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p#分頁標題#e#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9:00開始。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上午8:30到面試地點報到,截至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ǘ?strong>面試報到地點

  青海省氣象局氣象大廈五樓接待室。地址:青海省西寧市五四大街19號。西寧火車站可乘9路、16路、31路公交車在氣象巷站下,向西走50米即到。

  五、體檢和考察

 ?。ㄒ唬?strong>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如果達不到,不再進入考察和體檢。

  (二)體檢

  體檢于2月27日進行,請于當天上午8點在青海省氣象局門口集合,屆時統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ㄈ?strong>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六、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系人:蒲繼學  王存林

  聯系電話:0971-6116498、13897490926 ; 0971-8017970、13909795954

  傳    真:0971-6116498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五四大街19號

  郵編:810001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附件:

  1.放棄面試資格聲明

  2.同意報考證明

  3.待業證明
  青海省氣象局

  2016年1月26日